在眾多的超市里,雞蛋、小食品、米面……標有綠色食品標志的商品隨處可見。消費者在購買標有綠色食品標志的商品時要注意觀察,避免買到標志過期的商品。
辨別綠色食品標志是否過期,可以看標志編號,批準年度是3年前的就屬于無效標志;綠色食品的開始使用時間主要看編號第二個橫杠后面的四位數字。例如:編號為LB-33-0308050518A的綠色食品,表示從2003年8月起使用“綠標”,到2006年8月自然終止。按照國家相關規定,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期限為3年,過期后商家需重新注冊申請。使用3年以上的綠色食品標志,屬無效標志。而一些企業卻為節約成本,繼續使用舊包裝。
目前各大商場、超市在進貨時要求企業提供包括食品檢測報告等一系列質檢資料,但是對于綠色食品標志的有效期的把關并不嚴格,只要產品在保質期內就可以。
友情提示:在購買這類商品時,要仔細查看包裝上的各類標注,如果發現有過期現象,可以向當地的工商機關進行舉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