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10月公布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》,規定整車重量40公斤以上、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自行車將劃入機動車管理后,引起了行業內及社會的關注。昨日,國標委在其網站上發出公告,暫緩實施新標內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。這個公告讓車主和生產企業暫且都松了一口氣。
行業內曾反映“來不及”
40公斤以上、時速20公里以上的車,到底算是電動自行車,還是電動摩托車?由于該內容涉及電動車的歸屬問題,一旦執行,就會給“超標”電動車主帶來諸如考駕照、上牌、買保險等一系列問題。
這個規定剛一公布,行業內就產生了頗多爭議,均認為該規定缺乏可操作性。由于大部分電動車生產企業的產品礙于現行技術原因,均超出了規定中所提及的重量,如果按照規定,這些企業今后甚至可能會面臨停產的問題。
“明年1月1日執行,而規定公布了才不到兩個月,單就企業來說,無論如何都來不及調整?!鄙虾W孕熊囆袠I協會秘書長郭建榮在接受商報記者采訪時這樣認為。而在電動車的“超標”問題上,郭建榮表示,即使現在部分企業把電動車中主要超重的電池以鋰電池技術代替,這個技術也并不能短時間內就在全行業的所有產品中通用。
行業協會聯合呼吁暫緩
電動車“超標”被行業內企業認定為在目前情況下是難以改變的,而原本新國家標準的強制執行,可能會導致幾乎所有的電動車生產企業都因不達標而關閉。因此,新規缺乏科學性、可操作性,且執行過渡時間太短,成為新標出臺后行業內外一致的觀點。
也正因如此,規定一經公布,中國自行車協會便建議暫緩實施“電摩”新國標,并擬好申請遞交給了國標委。同時,各地的自行車行業協會紛紛站出來指出新規一不符合實際,二不符合車主的需求,成都及四川的自行車行業協會都明確表示,要遞交暫緩或者撤銷“電摩”實施的請求。
就在前日,中國自行車協會還在其網站上發布了天津、浙江、上海等省市自行車協會關于暫緩實施電摩標準的“呼吁”。其中,上海自行車協會在“緊急呼吁”中表示,根據重量來劃分是不全面的。在1999年發布實施的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文件中,對于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?穴重量?雪不大于40公斤的要求是重要項,而不是否決項。
這份“緊急呼吁”中還對電動自行車的定義提出了新說法,認為電動自行車的定義應為有電力助動并有腳踏功能的車。因此,是否具有腳踏功能才應該是區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的“分界線”。而目前街頭那些沒有腳踏功能的“違規車”才是需要整頓的對象。
生產廠家吃到“定心丸”
鑒于社會反響強烈,國標委曾兩次為新國標進行說明,但均未就爭議最大的“40公斤、20公里時速”進行過明確說明,直至昨日在官網上公布暫緩實施公告。
業內人士向商報記者表示,國家標準委暫緩實施相關標準,無疑給數千家電動自行車廠家吃了一顆“定心丸”。
公告未給出下次具體執行的時間,但責成相關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加快修訂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國家標準,以便使該標準能夠符合產品在安全、環保和節能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。
商報記者了解到,此次的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國家標準修訂工作,就是由此前提出暫緩實施國標的中國自行車協會進行。
據悉,在此前“電摩”國標公布之前,有關電動自行車的新標準方案一直在修訂研究中,而有關這一標準,有參與討論的行業內人士曾經認為,應該把電動自行車重量從現行的40公斤以下修訂為58公斤至65公斤。在未有最終結果下,“電摩”新國標卻率先出臺了。
目前,中國自行車協會已經開始加緊制定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,但也沒有給出具體修訂完成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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